跨越10年的“家族”贩毒,运输毒品海洛因多达20公斤……以死刑告终!
2021月08月05日

10年前,杨某呷的父亲因贩毒被判处死缓;

10年后,杨某呷步其父亲后尘,继续从事运输毒品犯罪活动。

为谋私利运输毒品

20公斤数量惊人

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的杨某呷为获取非法利益,受在逃毒贩马某雇佣运输毒品,杨某呷遂邀约杨某惹、杨某华一起从攀枝市到达成都市武侯区接运毒品。

接送毒品当晚,正在搬运毒品的杨某呷三人被警方当场抓获。

成都警方从三人搬运的两个白色袋子内,查获由黄色胶带包裹的疑似毒品29块,净重20381.4克,也就是20多公斤。

经鉴定,查获的疑似毒品均检测出海洛因成分。

亲属泪洒庭审现场

知法犯法追悔莫及

在庭审现场,三名被告人的亲属皆在场旁听。

10年前,杨某呷的父亲因走私贩毒被判处死缓,10年后,杨某呷步上父亲后尘,再次犯罪。

杨某呷刚满而立之年,家里三个幼小的孩子需要抚养,年迈的母亲也需要他的赡养,10年前贩毒的父亲正在监狱服刑。

毒品,将这个家庭彻底摧毁。

正如法官所说:勤劳可以致富,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可以致富,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毒品犯罪呢?

庭审辩论各有论述

主犯从犯各受其罚

在庭审现场,被告人杨某呷的律师辩称:本案的主犯应该是在逃的毒贩马某,杨某呷受其指使,雇佣参与毒品运输,应属从犯。

本案中,马某承诺的8万元报酬并没有支付,杨某呷没有获利,同时杨某呷归案后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态度好,具有坦白情节,不应判处极刑。

在法庭辩论阶段,杨某华、杨某惹的辩护人均认为,两人在本案中受杨某呷邀约参与犯罪,并且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,应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
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如下判决:

被告人杨某呷犯运输毒品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被告人杨某惹犯运输毒品罪,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被告人杨某华犯运输毒品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来源:中国禁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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